社會進步,生活已經變得「分工過份仔細」,很多自己的事情,我們自己也不會負責,交由其他可信的人負責。
最簡單的例子,很多人的一日三餐,都不自行打點,交由傭人或餐廳負責;即使會自已煮食的人,也只不過在市場裡購買材料回來處理。
就憑我們天真地相信,人人應該有良心,不會立壞心腸,把壞的有毒的拿來害人,所以我們把最重要的事情,都假手於人。
我們不負責的自己的項目愈來愈多,到出事後才發現錯信他人,那份心情是驚訝及受傷害。
幸好,我們總能從錯愕中汲取教訓。原來,「良心」不是人人都有的,唯有自己打醒精神做人。
生活上,也許沒有其他法子,既然又不可能自己種菜養牛,唯有憑最多可信的証據判斷;愛情上,自己其實可以負責多一點。
不要為一個你信錯了的人過份傷心,這並不值得。
說得涼薄一點,你與他相遇,跟你初次在超市裡遇上表面純潔健康,但實質混和毒奶並無分別。
你們的開始,畢竟只是一次萍水相逢;既然發現他可惡得在愛情中下毒,就把分離演繹為一次擦身而過好了。
相逢和分離之間的過程,無論份量有多重,既已被毒害,棄不足惜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