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0月 03, 2008

釘書機

 


 


我不戀物,卻對某些小東西,有一種特殊的欣賞及喜好。


例如,釘書機。


我喜愛釘書機,認為它是不可或缺的文具,會放在小筆袋中,隨身攜帶。


也許,我喜歡它化零為整的功能,尤其是處理大小不一零零雜雜的紙張單據,只要用釘書機一釘,那種齊齊整整收歸旄下的感覺,簡直痛快。


由於熱愛釘書機,因此我也注重書釘。


市面上很多10號書釘,即釘面闊10毫米,腳長5毫米的,有齊各種顏色,十分美觀,我每次遇見,都會買齊全部。


配合10號書釘,用的是小號的訂書機,由於玩味較重,所以釘書機顏色也有很多選擇,是我的恩物。


我搜雜的東西,都必須是要用得上的,釘書釘就非常實用。其他沒有實際功能,乾作擺放的,我從不感真正興趣。


今天,有朋友以速遞送來幾袋禮物,我滿心觀喜地打開。


大力拉開袋口之後,心裡卻感不悅,到底是誰發明以釘書機釘袋口的?現在有太多人喜愛這樣做了。


這無疑是靠害,想收禮物的人中招。


我可能十分無謂而且執著,對於這些只求方便,粗枝大葉的手勢,我很有所謂。所以,我從不否認自己難服侍,在我身邊工作的人,我連他們怎樣用釘書機都有意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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