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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星期陪你吃五餐飯,一星期陪你看一齣戲,一星期與你上兩次床,如果每次的陪伴費用是五百元,那麼,他這樣陪你一星期,你就該付給他四千元。 你與他拍了一年拖,那樣子,你該付給他二十萬八千元的陪伴費。 還有其他非經常性費用,例如,他陪你去主題公園,陪你過生日,陪你出埠旅行,陪你探親戚……算算吧,若一千元一次,你就該付給他數萬元。 還未計算他在你身上花過的飯錢、戲票錢、旅行錢、禮物錢。 嘩,算過後,他居然為你花了近十萬元!計算至此,你才心息,原來,你因為與他拍了一年拖,就賺了幾十萬,真是不去算過都不知。在這種計算之前,你還以為,你在這一年得到過的不過是他送的幾個手袋,卻原來,收穫比你想像的要豐。 把他看待成一個男伴遊,再計計數,然後,甚麼氣也消了。為甚麼不可以把他視作男伴遊?當初找個男朋友,其中一個主要原因,不外是因為你想有人相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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