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10月 25, 2008

結婚不是例行公事

四十歲的女人不敢參加親戚聚會,怕大家取笑她嫁不出。其實親友一年才見一、兩次,不清楚你的人生發展,想不出甚麼話題。惡意也好善意也好,只能繞着婚姻大事打開話匣子。

無可否認,未婚女子比未婚男子承受更大壓力。大部分人期許,女人過了三十歲應該嫁人當媽媽,拖着一個幾歲的小孩。女人四十仍未嫁,嫁出機會更低,老蚌生珠的機會微乎其微。

眼見一個女人年近四十仍未婚,即使她的事業多出色,生活多充實,大家都會想當然以為她深閨寂寞,孤枕難眠。

這或可解釋為何一些人把結婚當成例行公事。曾經讀到一個女人的網誌,她說籌備婚禮期間,半點興奮也沒有,自嘲是個不會笑的新娘。她對婚姻根本沒有憧憬,結婚似是給大家一個交代。

可以想像,一旦面對新生活的巨變和責任,她很大機會適應不來,他日離婚也是因果使然。

很多男人也是吃不消親友壓力而結婚的。長輩總說,男人婚後才定性。所謂定性可能是一身兒女債的同義詞。如果沒有足夠經濟能力,未準備好肩負為人丈夫和父親的責任,何必畫地自限?

一個三十多歲的人,應該有主見有勇氣去規劃自己的人生。為了堵塞旁人的冷嘲熱諷而結婚,實在幼稚。未婚女子面對親友質問,大可回應:

「多謝關心,我是單身貴族嘛!」

「我才不要當黃臉婆呀!」

「邵美琪、鄧萃雯都未結婚啦!」

結婚絕對不是例行公事,別在他人慫恿下把下半生作賭注。

未婚女子是低賤的賣剩蔗還是高貴的非賣品,由你自己定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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