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10月 26, 2008

兩年是最低要求





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寫網誌已經是我的基本動作,最初是人寫我寫,後來上癮,原來這件事進行了三年之久。

成年後才學打網球,進步緩慢,直至近日才稍見進步,原來這件事我持續了兩年多。

再數下去,二○○五年底突然開竅對投資理財有興趣,斷斷續續修讀課程,至今也持續了兩年多。

相對來說,曾經參加興趣班學習電腦繪圖、電腦剪接、日語、社交舞……這些全沒留痕迹。心知肚明,每周上課一次,回家後沒有挑燈夜讀或苦練,課程結束後,一切自是打回原形。

看來,學習一種技能,至少需要兩年,期間需要不斷練習才會熟手。今後學習新技能或發展新事業,我會甘心付出兩年耐性。換句話說,我不會期望在少於兩年間見到成績,自然也不會因而失落。

年輕人總是心多又心急,在他們心中,一年三百六十五個日子已是不見盡頭的天涯海角。好不容易找到工作,總嫌沒挑戰性、上司不肯委以重任,心想跳槽好加薪。好不容易找到情人,交往一年未夠已經嫌悶,心想換人保持新鮮感。

兩年似是很長,其實不然。

一年半載就真正短暫,不足以打好基礎。就以英語為例,大部分人唸了二十年猶未說得流利、寫得流暢,學習其他事物少於兩年,效果可想而知。

條件所限,我們不可能十項全能,每項皆精,有些事情必須做到專業,另一些略懂一、二就成。這又引申,我們是否懂得為人生各項事宜安排緩急先後。

難怪加拿大政府要求新移民坐三年「移民監」,這是融入新社會需時的最低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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